入驻标准

创业企业:


  凡获得国外硕士(含硕士)以上学位,并得到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*认证的学历学位的公派、自费出国留学人员,包括获得国外*居住权、留学回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创办的企业,均可优先申请入驻我园;


其他企业入园:


  1. 拥有自主研发,具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;


  2.拥有技术属国内外该领域处于*水平,并以软件研发、销售为主,产品市场及产业化前景好,并具有持续发展能力,软件及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%以上;


  3.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;


  4.其产品(或服务)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,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;


  5.成立时的注册资金,扣除“知识产权出资”后,现金部分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(纳入“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及“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的人才的创业企业,一般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);


  6.符合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规划、耗能低、无环境污染。


  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对技术、市场、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。留学生和大学生企业的团队主要管理者或技术带头人,由其本人担任。


电话:400-000-0000
邮箱:12345678@126.COM
地址:北京市XX区XX路XX大厦XXX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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